前世,我捐腎救夫,死在了手術檯上。
他醒來第一件事,就是谘詢律師:
「我老婆死了,彩禮錢能要回來嗎?」
我嚥氣後第七天:
他當眾逼我年邁父母退回彩禮。
轉頭拿著彩禮錢,與苦等他多年的青梅在我靈堂拍婚紗照,說是為了「沖喜」。
青梅懷孕當天,隻因她嫌女兒哭鬨,老公便將女兒反鎖衣櫃,一鎖就是三天。
直到鄰居報警。
衣櫃縫隙裡全是指甲抓出的血痕,最深的一道,歪歪扭扭刻著「媽媽」。
女兒蜷縮成小小一團,手裡攥著發臭的空奶瓶。
而他的朋友圈,正曬著青梅的孕照,配文:「終於等到真愛。」
再睜眼,我回到他跪求我捐腎救命這天。
他哭得情真意切:「老婆,隻有你能救我......」
我溫柔扶起他,在他錯愕的目光中,展開一份《救命清單》。
第一條:每1毫升血=1萬嫁妝。
第二條:一顆腎=房產過戶+斷子絕孫手術同意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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