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十週年,我因為車禍上了手術檯。
要求家屬簽字時,我的妻子卻在紋身店不顧勸說,將竹馬的名字紋到了私密處。
朋友圈甚至發了配圖。
【雖然我的身體不屬於你,但我會讓它銘刻上專屬你的印記。】
照片裡,妻子滿臉嬌羞,看向竹馬的眼神滿是愛意。
我默默點了個讚,將紀念日禮物丟進垃圾桶。
下一秒,妻子打來電話破口大罵。
“我都懷了你的孩子了,你還有什麼不滿意的?!”
“他馬上出國,我留個紀念怎麼了?”
聽著電話那頭的忙音,我自嘲一笑。
這段感情,是時候該結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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