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任醫院外科主任後,我嫁給了顧應禮。
他在我爸媽麵前發誓:
會敬我愛我一輩子。
人人都說,他愛我如命。
可婚後三年後,他在外養了他的小青梅。
顧應禮和婆母商議:“我們以知音弟弟的知青名額和她交換戶口,她肯定不會拒絕。”
“到時候你以病為藉口,說她斷了顧家後,這樣她纔會接受,不會和我哭鬨。”
他不知道。
我早就跟政府申請了離婚證明。
等離婚證明書下來,我就離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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