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京圈聲名最狼藉的千金。七歲,因為害怕哥哥和養妹分走爸媽的愛,我親手將他們送給人販子;十九歲,因為見不得養妹覓得好姻緣,我給她未婚夫下藥,強行與其苟合;二十一歲,因為不滿爸媽放千盞河燈為養妹祈福,我一把火燒了老宅祠堂,連帶著周圍好幾個村子都跟著遭了殃。“造孽啊!”老人跪在記者鏡頭前哭訴,“這季的新米再過幾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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