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後,妻子找我要財政大權。
由於公司需要資金週轉,我無法將現金交給她,於是給她開通了親密付。
她要求將額度提升到一百萬,我同意了。
冇想到三年後我才發現,妻子竟然是個濫情之人,在婚內偷偷用我給的親密付包養前男友——而且足足有七個!
被我發現後,我怒不可遏,找她對質。
結果她和前男友們聯手害死了我,霸占了我全部家產。
再睜眼時,我竟然重生了。
看著手機裡不斷彈出的扣款資訊,我毫不猶豫地關閉了親密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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