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賀家養女,長姐死後,我嫁給了姐夫沈赫之做續絃夫人。
照顧姐姐的一對雙胞胎女兒。
在沈家的家宴上,沈赫之當眾打了我一巴掌,脫去了我的華服。
“就你也配穿紅色的衣服,這是倩倩最喜歡的顏色,你與她簡直雲泥之彆。”
七歲的沈黎和沈明衝上前,一人拿著一杯熱茶潑在我身上。
“彆以為你嫁給了我爹,你就能當我們孃親了,你不配。”
“爹爹說了你八字與孃親犯衝,就是因為你,孃親纔去世的。”
“你現在還頂替了孃親的位置,真不要臉。”
我早已聽不到賓客的議論聲,隻冷冷的看著眼前的小孩。
這就是我儘心儘力撫養了五年的孩子,回報我的就是這樣的結果。
既然如此,這繼母誰願當誰當吧,終究是喂不熟的白眼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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