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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沈雲舟捧在手心的金絲雀。
相伴四年,我為他擋過刀,為他吞過藥,把命都係在他指尖。
道上的人都叫我夏姐,默認我是沈家未來的女主人。
直到他的白月光林珊珊被人追殺,他反手將我推出,我替她捱了那致命一刀。
他不知道,我有了他的孩子。
那天,冰冷的刀鋒捅穿我的小腹,鮮血浸透了我的白裙。
那個冷血無情的男人,第一次瘋了。
他抱著我跪在血泊裡,聲音抖得不成樣子,“許知夏,求你彆閉眼!”
他說,他愛我。
真可笑。
我真正愛過的男人,是個警察。
五年前,在我們訂婚宴的前夜。
那個叫陳嶼的男人,倒在了沈雲舟的槍口下。
做沈雲舟情人的第四年,他說要娶我。
問他為什麼,他說我溫順,識趣,像極了他心底抹不掉的那個人——林珊珊。
我比誰都清楚,在沈雲舟的世界裡,許知夏,不過是林珊珊的影子。
在每一個思念林珊珊的深夜,他會將我壓在身下,動作粗暴得像在發泄,又像在確認什麼。最失控時,他會掐著我的腰,聲音帶著蠱惑的啞,“知夏,哭出來,像她那樣哭給我看!”
他說,我眼角泛紅無聲落淚的模樣,最像林珊珊。
他的愛,從未真正屬於我。
心腹勸我,說沈雲舟當年愛林珊珊愛得死去活來,也冇提過結婚二字。
如今卻肯給我名分,定是動了真心而不自知。
他會繫上圍裙給我煮醒酒湯,會耐著性子哄賴床的我,會在我佯裝嗔怒時,用吻堵住我的唇。
“夏姐”的稱呼響徹整個南城,我成了最令人豔羨的女人。
直到,婚禮前夕,沈雲舟與林珊珊,在拍賣行的貴賓廳重逢。
那一天,我驗出了兩道紅杠。
可沈雲舟,不要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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