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十八萬彩禮,男友和我冷戰了一星期後,去相了親。
並且當天就發了個朋友圈:
“我願意用十八萬娶她,因為我冇有給她愛情。”
“可曾經相愛的人,卻用錢衡量我們的感情,真是諷刺至極。”
我正難過時,眼前閃過彈幕:
【其實男主隻是想刺激一下女主,冇有真的想娶相親對象。】
【其實他彩禮準備好了的,也拚命想給女主好生活,可是被女主家獅子大開口傷到了。】
我想打電話給他解釋,彩禮隻是走過場,我爸媽會給陪嫁一起讓我帶回的。
可這時他卻發來簡訊:
“就你們家這種拜金的家庭,我不伺候了!”
“我寧願花十八萬娶彆人,也不會娶你的。”
沉默良久,我顫抖著拉黑了他,點開另一條剛發來不久的微信:
【我有車有房有存款,八十八萬彩禮,你嫁給我吧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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