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我十八歲的生日宴上,假千金渾身是血的衝了進來。
她對我瘋狂磕頭:“姐姐,我這就走,再也不搶你的東西了。”
“求求你不要讓他們欺負我,給我拍那些視頻了啊。”
疼愛假千金的爸爸媽媽當場暴怒。
要和我斷絕關係。
哥哥更是一腳踹斷了我的肋骨,然後把我送進了精神病院。
他們要讓我在裡麵好好學學規矩。
可在精神病院的第一天,我就被人打斷了一條腿。
第二天,我被綁在床上電擊了整整一夜。
第三天,院長帶著三個男人進了我的房間。
後來,忍不住折磨的我從高樓跳下。
我冇死。
死的是我身體裡,那個軟弱的,渴望得到愛的人格。
1
我叫阮星。
是阮月身體裡的另一個人格。
每一次,她痛苦到極致的時候。
我就會出現。
六歲那年,那個噁心的養父,將自己的肮臟的手伸向林悅的時候。
我跟無助的躲在牆角,抱著自己瑟瑟發抖的阮月說:“不要怕,我來保護你。”
我將竹簽,插進了那個不要臉的老東西的眼睛裡。
警告他。
下一次,他還敢這樣。
我就把這個東西插進他的腦子裡。
也會在她的養母。
為了保護躲在阮月真正家的那個假千金。
想要把她嫁給老光棍換彩禮的時候。
一把火燒了他們的房子後。
帶著阮月逃了出去。
阮月總是說:“星星,真好,有你陪著我。”
“你會一直陪著我,一直保護我嗎?”
我看著鏡子裡的阮月。
她是那麼的無助,那麼的可憐。
又那麼的無暇。
像一朵純潔的山茶花,孤寂地搖曳在這充滿風雨的世界上。
我是心忽地一痛。
然後對著她鄭重地點頭。
“會的,我會一直在。”
可後來,我讀了書。
知道我的存在是不正常的。
書上說,這叫精神分裂。
要是我一直存在,跟阮月共生的話,隻會害了她。
所以,我試著催眠自己。
告訴阮月。
以後隻有遇到危險的時候才能喚醒我。
好在。
我們用在養母那裡得到的線索,找到了她真正的家人。
那家人看上去很好。
他們一點都不重男輕女。
爸爸媽媽和哥哥都無比嬌寵那個假千金。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