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我市發生一起惡性殺人案件。
嫌疑人將自己四十六歲母親侵害,事後殘忍分屍,並把七歲的弟弟,處以腰斬。
被捕前一天,他還在論壇發貼:
事件極其惡劣,對吧?
而我,就是上述中的嫌疑人。
現在,我要開始脫罪了。
1
2017
年
6
月
4
日,烏市花園小區
C
棟
404,發生一起惡性殺人案件。
案件極其變態。
嫌疑人將自己四十六歲的母親性侵,事後殘忍分屍,並且,將七歲的親生弟弟,處以腰斬。
案發五小時後,該嫌疑人在論壇發帖:
配圖是一張塑料摺疊桌,桌麵上整齊擺放著兩個腦袋,眼皮被掀開,定定地望著鏡頭。
因其獵奇性,該貼引發不少網友關注。
其中不乏醫療從業者,憑藉其專業素養,判斷圖中人頭,極大可能是真物,遂進行舉報。
次日,警方鎖定嫌疑人,實施抓捕。
在嫌疑人家中,警方在冰箱冷凍區,找到了兩顆頭顱。
經過照片對比,兩位死者證實為嫌疑人母親吳蓮,及其親生弟弟陳星。
以上,是我實施犯罪,並被抓捕的過程。
由我簡述,警方所做的總結。
按照正常程式,我肯定是要被判死刑的。
甚至連緩刑都爭取不到。
但如果,我能證明我無罪呢?
……
「嫌疑人陳解。」
警察舉起桌上的白熾燈,對準我:「說說吧,你把你母親和弟弟的屍體,藏哪了?」
燈光很刺眼,我虛眯著眼。
「趙警官,城海三期的工地,你們或許可以去看看。」
趙警官和做筆錄的警察,交換了眼神,顯然耳機中,審訊室外的人,對他們說了什麼。
「你把你母親和弟弟殺害,拋屍到了工地?」
趙警官目光沉冷,試圖用眼神將我解剖。
我努嘴,攤了攤手,「或許吧,可能我睡了吳蓮後,把她砍成幾截,丟在了水泥裡。」
做筆錄的警察很年輕,當即怒目:
「性侵,是強迫性行為!可不是你這個變態口中,睡了這麼簡單!」
我滿臉疑惑,反問道:
「你怎麼知道,吳蓮不是自願的?」
2
可能是我從容的態度,冒犯到了這位年輕警官。
他丟下筆,就要衝過來。
我好心提醒,在審訊室打人,按電影裡的劇情演繹,一般是要先關攝像頭的。
最開始的講述,我原話是和吳蓮發生了關係。
但這些警察,直接定性為性侵。
還不能我解釋?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