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第八年,我跟許清姿提了離婚。n「就因為我把兒子的入學名額讓給了林寧冇給你?」她皺眉。n「是。」n「行。」她頭都冇抬,利落地在離婚協議上簽字。n「這次看你能堅持幾天求饒。」n青梅竹馬十八年,結婚八年,她吃定了我愛她,不會離開她。n可她不知道。n名額隻是藉口。n兒子的新學校我已經找好了,在地球另一端。n這次,我是真的不要她了。n從此,山高水遠,一彆兩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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