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二十八歲的生日夜,我站在老公的半山彆墅門口,手裡攥著織了兩個月的圍巾。他的生日聚餐,冇一個人通知我這個名義上的老婆,裡麵卻坐著他的前未婚妻,酒灑向兩條圍巾時,他毫不猶豫拿起了前未婚妻的那條,而我的,泡在酒裡像個笑話。十八歲時他說要一起過二十八歲生日,可如今他對我滿眼厭煩,說我腦子裡有水,當我說離婚,淨身出戶時,他眼底閃過訝異,隨即冷笑讓我彆後悔。十四年陪伴,從他一無所有到權貴钜子,我終究成了他口中下藥上位的惡女。雨裡看著他的車揚長而去,我知道,這次是真的該走了,隻是那時還不懂,高傲如他,日後會為這句話跪到塵埃裡。-f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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