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章 第 26 章

2026-03-16 作者: MM豆

“祖母歡甚麼樣,姨娘又甚麼樣?”英姐兒焦急追問,起往戲曲橋段,庶女被送與為妾,何等淒涼,,“姐姐會嫁與妾罷?”

“自然會,太擔憂。”

林氏輕撫女兒,見女兒如此淳良,為憂慮,林氏亦澀。

繼續同女兒解釋:“咱們這樣府邸,裡會這樣糟踐,便庶女,也從父[],領伯爵府臉麵。祖母體麵,會作這樣打算。”

當然,長進戶,亦或戶見角落裡,蠅營狗苟渣滓穢跡,主母視妾庶如奴如婢,糟蹋作踐,這樣事並非空穴來風。

所幸,景川伯爵府雖已複昔,但還守得

林氏才敢這般說。

“雖為妾,卻也見得好。”林氏說,“祖母富貴,又嫁富貴,見慣族結姻,對於女子婚配之事,畢竟帶著幾分傲幾分,又何況,姐兒隻個庶,素裡太過尖,算個庶孫女,若勳貴來求娶,隻需門

夫子肚子裡賣麼藥。

津,此言何?”

“回夫子,萬物孕育於世間,同風共,共榮共。世間法、規矩千千萬萬,通運相矛盾。”

“言成,何為此言義?”

記“回夫子,容,世間相容。”

淮,此句用於何處?”

“回夫子,細至縷,廣至,世間之內,官與民、貧與富、君與臣、國與國……皆用矣。”

“善。”

段夫子庸》,才點最終圖:“此句,亦以用科考之。”

:“同,法自然也就同,們與主考官之間,法自然也差異考場,應當如何?‘相悖’,自然取並之處,而避開相悖,此乃‘容’也。嗎?”

子點頭。

個學沒完全,夫子則又說得直些,:“半個府試,主考官府張府尹,從以往文章來對某幾個觀點認同都與們說過。考試時候,學會避開,從其方破題入,取‘共榮’之處。”

其實,這個很現實理——,張府尹主考官,考官,考,考試時,若專門挑主考官寫,豈給主考官添堵?

還談榜?

芯,就理解夫子,又動於夫子如此來解釋此事——夫子說取相容之處,而們討好附雲亦雲。

夫子希望們能夠保持獨考,又容於這藏著許“規則”俗世。

庸之矣。

良苦。

……

已至,京都讀書,便說,這府試開始

轄宛平、興兩縣,轄內所已通過縣試正場學子,皆報名參加考試。雖隻區區兩縣,數量比得其府,報名參加府試數,點沒比其百餘

畢竟,京都帶,殷實些,餘錢培養讀書,倒也正常。

最終卻隻錄取,其難度比縣試難

景川伯爵府距離府試貢院並算遠,故此,子也無需專程客棧。府試同縣試樣,分為場,每場考,最場,即正場。

,正場開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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