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穿進一本破鏡重圓文裡,成了男主沈確身邊最儘忠儘職的舔狗女配。
可我卻是實實在在的與他一起度過六年。
住過地下室,撿過爛菜葉,喝到胃出血。
我甚至用賣血來的錢給他買了個蛋糕。
隻因他一句“好久冇吃過甜的了。”
可後來他功成名就,所有人都叫我識趣點,趕緊滾。
因為溫娩——他的初戀要回來了。
我看著沈確,笑得一如既往的溫柔。
你的初戀要回來了,我的愛人也要回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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