爸媽催婚的第五年,我妥協了。
年夜飯上,我媽一摔筷子,對著我開始訴苦:
「你都28了還不結婚,讓我這張老臉往哪裡擱——」
我木著臉打斷她的輸出:
「媽,我下個月就結婚。」
他們不知道。
結婚對象是我花五百塊錢雇的。
假結婚後。
我媽如往常一樣喊我給家裡寄錢,我擺擺手:
「以夫為天,錢都上交給老公了。」
我爸喊我帶他去看病,我搖搖頭:
「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,哪有閨女還管娘家人的道理?我要帶公婆去新馬泰旅遊呢,彆總給我打電話。」
結婚第二年,我弟打電話問我什麼時候回家置辦年貨,我不耐煩:
「人在婆家,剛下大巴,沒事勿call。」
3r3FR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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