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子死後第十年,老伴確診胃癌晚期。
我拿出撿廢品十年攢下的棺材本,買下了南山公墓的一套家庭墓穴。
老伴不忍看我操勞,提出要自己處理身後事。
三個月後,老伴病逝,當我捧著老伴的骨灰,送到南山公墓的時候。
卻在刻好的墓碑上,看到了一個,不該出現在這裡的名字。
我慌忙找到公墓管理處:【請問A區19號墓的墓碑,名字是不是刻錯了啊?】
【那是我們一家三口的墓,我才是墓主程國棟的妻子!我叫楊菊英,不叫許鶯。】
管理員連忙翻開資料,檢查之後,篤定的對我說:【這位女士,名字沒有刻錯,是您丈夫親自確認的。】
【而且,您的丈夫,已經在三個月前,就把許鶯女士的骨灰,以妻子的身份,葬入19號墓穴。】
看著墓碑上,老伴程國棟親筆書寫的“愛妻許鶯”四個大字,我眼前一黑,突然一陣天旋地轉。
“噗”的一聲,我吐出一大口鮮血,竟然活生生被氣死。
再睜眼,我回到了買下墓地的這一天。
3r3FR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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